律师姓名:张成龙
执业证号:13704200810983146
职 务:主任;专职律师
联系方式:13516321678
擅长领域:
山东大学法律硕士,2008年执业,执业证号13704200810983146,滕达所主任、专职律师。擅长刑事辩护、大型民商事案件,现为山东滕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、枣庄市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。张成龙律师以扎实的法学功底和锐意进取的拼搏精神,探索出一条法学理论和律师实务相结合的路子。所著论文《医疗损害赔偿体系中的重构》、《网络著作权民事侵权案件管辖权确定研究》分别荣获2009年省、市律师优秀论文二等奖、2013年第十一届华东律师论文大赛二等奖。执业以来办理了郑峰网络著作权侵权案,为目前国内博客著作权短文诉讼赔偿的最高案例。2013年度在全市法律服务工作中被司法局评为“先进个人”。2015年被评为滕州市第四届“十佳优秀律师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