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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安全的相关法律责任

时间:2016-04-11 13:56   作者:admin 点击:


一、轻微物损道路事故快速处理

  财产损失事故七种负全责的事故形态:

  ⑴追尾

  ⑵逆行

  ⑶倒车

  ⑷溜车

  ⑸开关车门

  ⑹违反交通信号

  ⑺未按规定让行

  现场快速处理步骤:

  ⑴用手机拍摄,固定现场照片

  ⑵双方互留联系方式

  ⑶撤离事故现场,开车到交警事故快处中心

  二、常见的交通肇事罪

  什么叫交通肇事罪?

  《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: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因而发生重大事故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因逃逸致人死亡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  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中提到:

 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构成交通肇事罪

  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,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;

  ⑵死亡三人以上,负事故同等责任的;

  ⑶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,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,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。

  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节下的交通肇事罪:

 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,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,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:

  ⑴酒后、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;

  ⑵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;

  ⑶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;

  ⑷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;

  ⑸严重超载驾驶的;

  ⑹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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